项 目 |
说 明 |
事项名称 |
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XMDSJ076) |
业务概述 |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
事项类别 |
优惠备案 |
业务分类 |
税收优惠 |
税种分类 |
企业所得税 |
服务对象 |
企业 |
办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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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
申办条件 |
纳税人符合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政策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享受备案类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 |
应提交表格 |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
申办材料 |
※说明: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若未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原件;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或填表说明若无特别要求的,均按一式一份提供。2.使用电子化办税在网络渠道办理的,若无特别说明或要求的,均提供电子版材料。 ※报送材料: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至第一百零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365bet娱乐官网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11号) |
办理流程 |
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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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来即办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不收取费用。 |
证件及有效期限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相关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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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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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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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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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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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